日期 【公告】請各校於108年3月20日前完成通報資料更新作業 |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 | 發文字號: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25476A號 主旨:107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身心障礙學生通報資料正確性追蹤,請貴府(局)督導主管學校於 108年3月20日前完成通報資料更新作業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請確認以下特殊教育通報資料正確性: (一)學生資料:出生年月日、安置情形(特教班別)、特教類別、教育階段、入學日期、 畢業日期、年級。 (二)班級資料:特教班別、班級教育階段、班數、該班老師數。 (三)老師資料:任教階段、職務內容、任教類別、員額編制隸屬、教師資格登記。 (四)學校資料:特教承辦人姓名、電話、E-mail、學校網址、校長、主任姓名、電話分機。 二、接收安置學生,完成接收後更新資料。 相關文件: | |